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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为做好市社科联2017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需报送的结题材料

1. 课题成果(论文、调研报告或专著)一式四份(纸质),首页注明课题编号,如金社课〔2017〕重点××号或金社课〔2017〕一般××号字样。

2. 《结题审批书》2份。

3. 课题成果、结题审批书电子文件1份。

4. 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形式结题的,需提供查重报告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 结题项目应与立项文件公布的项目相符,如研究内容与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,不予验收。

2. 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完整的论文、调研报告或专著。如课题成果内容已公开发表的,请在《结题审批表》中说明,并另附上已发表成果的复印件。如没有完整的研究成果,仅以几篇发表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、相关文章相拼凑的,不予验收。

3. 未经批准而随意更改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,不予验收。

4. 没有特殊理由不按时结题,或未提出课题延期申请而延期的立项课题视为自动放弃。

5. 没有按本通知要求报送有关结题材料的,不予结题。

6. 未发表的论文、研究报告需提交查重报告。课题成果重复率超过10%的,不予结题。

三、报送方式

各学院的结题项目由所在二级学院教科办进行初审(全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0%)把关,并请按序号制作成一个汇总表(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),连同结题项目一并报送科技处。

四、截止时间

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结题项目的初审和汇总等工作,于51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1104,电子邮箱:1120942178@qq.com以确保课题结题工作顺利进行。


附件:1. 附件1结题审批书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附件:2金华市社科联年度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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